環保署針對7大類塑膠容器進行材質分類,一般裝盛飲料用的塑膠,以編號1號、5號、6號為主,環保署更規定要印上回收標章。環保署指出,塑膠遇熱極易釋出毒性,若製造用途不符耐熱特性,易對人體產生不良危害,呼籲消費者應選用標示明確的塑膠材質容器。 詳全文:飲用前 看容器標章是幾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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